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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转入及笼位预定申请

1、饲养笼位

1在实验动物中心信息系统:http://by.lac.ynu.edu.cn/ 动物转入转出版块中,选择动物转入及笼位预定并提交申请,上传相关证件材料。实验动物证明材料要求

1)实验动物来源于生产单位:

动物检疫合格证电子证件或原件(省内运输不需要,跨省运输需要。大部分省份地区均实行电子证件。)

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原件

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

最近季度哨兵鼠微生物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

2)实验动物来源于使用单位:

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

最近季度哨兵鼠微生物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

注意:实验动物伦理审批需要在动物入驻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,IACUC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。校外单位需要饲养至少1个月才能通过伦理申请。请确保所进行的伦理申请内容和实际开展的动物实验、笼位、动物订购一致,IACUC会定期和不定期核查。

 

2在小鼠转移到实验中心的前7天预定笼位,提交申请,提前3天告知动物预计到达信息,有问题及时联系实验动物中心106办公室,0871-65955427以便提前预留分配笼位。

3)动物来源于云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的,由饲养员转移至分配的饲养笼位。
动物来源于外单位的,动物先进入检疫间,检疫结束后,再转至分配的饲养笼位。注意:接收到动物后请勿私自拆开包装;新进大/小鼠需要提供1只同窝野生型/小鼠进行检疫检测;检疫期一般为7-10天;检疫期禁止开展任何实验。详细要求请查询:http://www.lac.ynu.edu.cn/cms/19206.html

 

2、动物中心提供饲养服务内容:

1)动物中心负责照看动物,一周7天,全年无休。

2)提供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屏障实验环境,提供饲料、饮水和玩具,每周更换垫料。

3)动物的具体的合笼交配繁殖、分笼、标记等工作需要实验者自行完成。

 

3、实验动物的饲养密度标准:

动物饲养空间应遵守国际和国家标准。

1)单笼饲养:为了保护动物福利,不推荐动物单只单笼饲养,确实需要单笼饲养的,需要在批准的Animal Protocol中进行必要性说明;动物中心会提供玩具。

繁殖笼交配比例不超过1:2。繁殖交配比例超过1:2的,建议在发现怀孕大肚子后并在小仔出生之前分笼。

2)自动饮水小鼠笼盒(IVC):按照既有称量C57BL/6J的周龄体重曲线推算:

a. 3-4周龄,每笼最多可以放置10只。

b. 5-10周龄,每笼最多可以放置6只。

c. 大于10周龄,每笼最多可以放置5只。

d. 其他肥胖型小鼠,根据体重查看。

3)自动饮水大鼠笼盒(IVC:每笼最多2-3只。

a. 500g以下每笼不超过3只;

b. 500g以上800g以下每笼不超过2只;

c. 800g以上每笼只可饲养1只,动物中心会提供玩具。

5)清洁兔子

单笼饲养

 

4、实验动物的饲养收费标准:

饲养区会每天以课题组为单位,清点并统计饲养笼位数量,信息系统数据每日更新,各课题组可自行登录信息系统查看,动物中心也会定期发送邮件反馈课题组PI和实验人员,作为核算收费依据注意:欠费情况不能在信息系统中使用任何功能。

 

地址: 云南昆明市呈贡区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庆来南路(生科院旁)

邮箱:ynulac@ynu.edu.cn

电话:0871-659554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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